原标题:【指南】想入深户的看过来!2018年人才引进业务开始申报!(内附最全指南)
人才引进申报系统逐步优化,简化了多项申报信息,办理手续更便利快捷 。毕业生接收实行网上办理,毕业生报到即来即办、一次办结。
今年人才引进业务于2018年1月25日上午开始申报,全年度工作日均可正常办理。
在业务开办高峰期和6-8月毕业生报到高峰期间,申报人员较多,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可根据工作安排和自身真实的情况,尽可能地选择错峰办理,不需在业务高峰期集中扎堆办理。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提示警醒我们,尽可能地选择单位申办方式办理,用人单位为员工网上申报后,即可直接网上打印申报表格,十分便捷快捷,建议我们大家优先选择企业申办方式办理,特别是在人才引进办理高峰期的时候。
申请人若需要通过代理机构申办的,应留意选择合法代理机构,并通过正规渠道办理。
2018年人才引进政策已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大家可登录网址:进行查询;也可拨打电线咨询。
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人员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不具备代理资质的机构代办人才引进业务的,均属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申请人收到非法代理人才引进的电话、短信、传单或网络广告等,
为保障申请人的切身利益,在申办人才引进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的信息。申请人、用人单位和代理机构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均应严格遵守深圳人才引进政策的规定,并
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5年内不得申办。那今年入深户都有哪几种方式?
根据公安部门规定,申请复户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拟复户地的公安分局办理复户核准手续,再到拟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1)《复户人员情况登记表》(2)《户口迁移证》;(3)毕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肄业、退学或被开除等相关证明;(4)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原户口簿或原户口底册;(5)申请人身份证。
呈报单位登录人才引进系统()为拟引进人员申报信息;也可由拟引进人员自行填写信息后转呈报单位申报信息。呈报单位申报信息完成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转交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毕业生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报到证》,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用人单位经办人或毕业生按《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报到时限、报到地点、报到材料要求,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领取毕业生介绍信和指标卡,并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呈报单位登录人才引进系统()为拟引进人员申报信息;也可由拟引进人员自行填写信息后转呈报单位申报信息。呈报单位申报信息完成后,打印申报表格,交给拟引进人员准备材料。如有人事档案的,须同时办理档案商调手续。
呈报单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申报办理调干或调工的,需同时报送人事档案。
(2)其它形式的纳税积分,需提交:一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二是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网上办事—商事登记簿查询—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打印有关信息查询界面,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股东信息、变更信息页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三是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
申请人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 “在职人才引进”,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个人测评,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即可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个人申办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代理机构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点击代理“个人隐私信息业务申报”——“在职人才引进申报”——“新增人员”,输入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隐私信息,选择申请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依据所填信息测评打分,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选择“测评并提交”。
办理调干及调工:具有人事保管权的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含人事档案)。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受委托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由该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部门依据代理机构的预约时间安排,对提交的申报材料来上门审核(调干及调工审核人事档案),对于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相关规定,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准确,分值核算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如修改非关键信息,且在本人《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之前的,呈报单位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积分仍达100分以上的,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无须再次公示),并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打印呈报表格。
进入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人才引进业务进度”——选择人员——点击“变更申请”,输入变更内容,保存并提交。呈报单位打印信息变更申请表,退回所有原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后,系统“办理状态”为“审批通过”时,呈报单位重新领取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
3.拟引进人员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示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背面附有《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性质人员)、《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需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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