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7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解读材料。
现就《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加大了对高学历人才、专业方面技术类人才的引进力度。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对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人才以及专业方面技术资格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其中具有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的人才入户年龄由35周岁放宽到40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人才入户年龄由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含博士学位)人才入户年龄由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方面技术资格人才入户年龄由35周岁放宽到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方面技术资格人才入户年龄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新政没有采取“一刀切”降低入户门槛的方式,而是有所侧重的调整入户条件,重点加大对高学历人才、专业方面技术类人才的吸引力度,体现了广州秉持开放理念,改善环境吸引人才的决心。
(二)在穗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可直接通过公安部门办理。新政首次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入户分离,来穗就业或创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青年人才,是最具创业活力和创新潜力的群体,也是城市新经济成长和可持续发展的希望所在。尤其是当前随着我们国家人口拐点逐渐来临,人口老龄化加速,青年劳动人口数量开始下降,能否吸引到足够数量的高校毕业生,事关城市未来前景。为此,新政在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申办流程上作出了重大改革创新,将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与入户分离,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通过公安部门办理入户,一方面有利于广州吸引青年人才,保持人才竞争力,另一方面也是贯彻中央、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破除妨碍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的重要体现。
(三)将产业领军人才纳入引进人才入户范围。新政结合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首次明确将产业领军人才纳入引进人才入户范围。将经认定的广州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杰出产业人才、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人才等产业人才纳入我市的引进人才范围,协调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口发展的关系,通过突出“高精尖缺”和产业需求导向,打造靶向明确、精准发力的人才引进新机制,为广州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确立了通过市场化评价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引才方式。新政首次明确了能够最终靠对薪酬、投资、社会贡献等市场化手段评价并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引才模式。每年对经评定的创新创业人才给予一定的入户指标解决入户问题。通过改革完善人才评价引进机制,构建以薪酬、投融资、纳税等多维度、多元化的人才引进生态体系。
(五)建立了多层次的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渠道。新政对于引进人才申报方式来进行了重大改革,在原有的通过人事账号申报渠道以外,新增了通过企业申报和个人直接申报等入户申报渠道,合乎条件的引进人才可以自主选择申报渠道,这次改进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具体举措,对于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六)首次明确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减证便民的要求。新政首次明确了通过信息化手段简化申报流程、实现减证便民的目的。新政实施后,引进人才申报将开通手机客户端申报、积极协调实现信息数据同步共享和相关查询结果信息跨部门共享手段,逐步提升审核效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七)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实际调整了机构名称。新政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实际,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答: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对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人才以及专业方面技术资格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其中具有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的人才入户年龄由35周岁放宽到40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人才入户年龄由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含博士学位)人才入户年龄由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方面技术资格人才入户年龄由35周岁放宽到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方面技术资格人才入户年龄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
答:和原有政策相比,目前技能人才在年龄条件上并无改变,主要是在职业工种目录适合使用的范围和持证后工作年限方面做了调整。新政规定了所有通过技能(国家职业资格)条件入户的持证申报人,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其所持有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均需要符合我市引进技能人才职业目录范围,且取得证书需在相对应工作岗位工作半年以上。技能人才入户部分条件作了相应调整,一种原因是由于去年以来,国家对职业资格进行了清理,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另一方面技能人才引进要与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相结合,同时强调技能人才的实操性,有效激发技能人才的“工匠精神”。
答:新政首次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入户分离,同时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申报流程进行了简化,明确来穗就业或创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
答:新政对于引进人才申报方式来进行了重大改革,合乎条件的引进人才既能够最终靠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外,也能够最终靠企业及主管部门申报,还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个人直接申报入户。
答:新政结合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将经认定的广州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杰出产业人才、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人才等产业人才纳入我市的引进人才范围。
答:申报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核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并录入个人信用档案;已通过入户审核的,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已经入户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退回原籍。存在以上情形的时,申报人信息同时录入本市引进人才征信管理系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入户】可获广州人才入户申请入口、各区及学历/职称/技能人才入户申请指南/材料/流程等。
2023年度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申报材料截止受理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2023年度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申报材料开始受理日期为2023年8月10日。
XX公司遴选工作方案、公示情况表、申请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承诺书、.文化程度(毕业证复印件、学历鉴定复印件)、技术能力(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网上查询或确认核验材料)、社保年限(社保清单)、
引进人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在申报单位就业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已获得聘用、增人或入编的核准;引进
有意向申报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引进急需人才,住所地址在海珠区的用人单位,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即可申请。具体申报范围详见正文!
2023年度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申报材料受理日期为8月10日至8月31日。
2023年市下发海珠区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700个,第一批引进急需入户人员已使用入户指标66个,目前剩余入户指标634个。
海珠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申报条件需要企业以及个人同时满足申请条件才行哦~具体申请条件详见正文!
2023年8月10日至8月31日期间申报单位根据实际的需求,制定本单位遴选方案,核对申请入户人员材料(须符合遴选原则、标准及人员审定程序),并根据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确定申报推荐人
广州市海珠区2023年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开始申报啦!企业/单位需在2023年8月10日至8月31日申报推荐,具体指引详见正文。
增城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申报人原则上须同时具备年龄、社保、积分等条件。具体申报条件详见正文!
2023增城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单位申请分为七类,七类申报的条件各有不同。具体申报条件详见正文!
【导语】:2020年7月17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解读材料。
现就《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加大了对高学历人才、专业方面技术类人才的引进力度。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对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人才以及专业方面技术资格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其中具有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的人才入户年龄由35周岁放宽到40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人才入户年龄由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含博士学位)人才入户年龄由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方面技术资格人才入户年龄由35周岁放宽到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方面技术资格人才入户年龄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新政没有采取“一刀切”降低入户门槛的方式,而是有所侧重的调整入户条件,重点加大对高学历人才、专业方面技术类人才的吸引力度,体现了广州秉持开放理念,改善环境吸引人才的决心。
(二)在穗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可直接通过公安部门办理。新政首次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入户分离,来穗就业或创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青年人才,是最具创业活力和创新潜力的群体,也是城市新经济成长和可持续发展的希望所在。尤其是当前随着我们国家人口拐点逐渐来临,人口老龄化加速,青年劳动人口数量开始下降,能否吸引到足够数量的高校毕业生,事关城市未来前景。为此,新政在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申办流程上作出了重大改革创新,将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与入户分离,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通过公安部门办理入户,一方面有利于广州吸引青年人才,保持人才竞争力,另一方面也是贯彻中央、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破除妨碍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的重要体现。
(三)将产业领军人才纳入引进人才入户范围。新政结合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首次明确将产业领军人才纳入引进人才入户范围。将经认定的广州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杰出产业人才、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人才等产业人才纳入我市的引进人才范围,协调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口发展的关系,通过突出“高精尖缺”和产业需求导向,打造靶向明确、精准发力的人才引进新机制,为广州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确立了通过市场化评价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引才方式。新政首次明确了能够最终靠对薪酬、投资、社会贡献等市场化手段评价并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引才模式。每年对经评定的创新创业人才给予一定的入户指标解决入户问题。通过改革完善人才评价引进机制,构建以薪酬、投融资、纳税等多维度、多元化的人才引进生态体系。
(五)建立了多层次的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渠道。新政对于引进人才申报方式来进行了重大改革,在原有的通过人事账号申报渠道以外,新增了通过企业申报和个人直接申报等入户申报渠道,合乎条件的引进人才可以自主选择申报渠道,这次改进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具体举措,对于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六)首次明确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减证便民的要求。新政首次明确了通过信息化手段简化申报流程、实现减证便民的目的。新政实施后,引进人才申报将开通手机客户端申报、积极协调实现信息数据同步共享和相关查询结果信息跨部门共享手段,逐步提升审核效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七)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实际调整了机构名称。新政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实际,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答: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对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人才以及专业方面技术资格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其中具有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的人才入户年龄由35周岁放宽到40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人才入户年龄由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含博士学位)人才入户年龄由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方面技术资格人才入户年龄由35周岁放宽到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方面技术资格人才入户年龄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
答:和原有政策相比,目前技能人才在年龄条件上并无改变,主要是在职业工种目录适合使用的范围和持证后工作年限方面做了调整。新政规定了所有通过技能(国家职业资格)条件入户的持证申报人,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其所持有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均需要符合我市引进技能人才职业目录范围,且取得证书需在相对应工作岗位工作半年以上。技能人才入户部分条件作了相应调整,一种原因是由于去年以来,国家对职业资格进行了清理,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另一方面技能人才引进要与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相结合,同时强调技能人才的实操性,有效激发技能人才的“工匠精神”。
答:新政首次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入户分离,同时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申报流程进行了简化,明确来穗就业或创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
答:新政对于引进人才申报方式来进行了重大改革,合乎条件的引进人才既能够最终靠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外,也能够最终靠企业及主管部门申报,还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个人直接申报入户。
答:新政结合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将经认定的广州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杰出产业人才、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人才等产业人才纳入我市的引进人才范围。
答:申报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核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并录入个人信用档案;已通过入户审核的,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已经入户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退回原籍。存在以上情形的时,申报人信息同时录入本市引进人才征信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