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和6#厂房,总建筑面积约5319.04m2,项目总投资11156万元,置办线切开机床、激光切开机、湿式喷砂机等出产设备,项目建成后构成年产1000套智能自动化食品设备出产线。
建造单位许诺,将依照环评提出的有关要求施行项目建造,确保执行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办法
废气:要求企业独自设置激光切开区,在激光切开机切开点龙门架上设置集气罩,将激光切开烟尘搜集后经布袋除尘后经过20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要求企业独自设置切开焊接区,设置双工位抛光台,将切开下料粉尘、焊接烟尘、抛光粉尘一致搜集后经布袋除尘后经过20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废水:做好雨污分流作业,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搜集后排入邻近水体;日子废物污水经厂内化粪池简略预处理后纳管。
固废:一般固废搜集后外卖相关废品收购站,危险废物托付有资质单位搜集处置,日子废物由环卫部分一致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噪声:采纳各项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严控建造进程发生的噪声对周围的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阅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阅定见。为确保批阅定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保护大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作业日。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工作室生态环境工作区
听证奉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好坏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议要求听证。